一口价交易规则修改[2015-11-16 22:28:24]
亲爱的4.CN会员,
自一口价交易规则修改以来,我们也听取了不少会员的真心建议和意见,经过公司商量决定,对一口价规则做出如下修改:
1、若买方未在交易发起的7个工作日(截止24点)内付款,4.cn有权对买方进行违约处理,扣除买方的保证金,并封闭买方账户。卖方将获得保证金的一半作为补偿。
2、若卖方未在买方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转移域名给买方,三方合作商卖家除外(由于第三方海外卖家获取转移密码时间相对较长,一般为7-15个工作日),4.cn有权对卖方进行违约处理,扣除卖方交易价格的2%作为违约金,最低200元/笔,1000元/笔封顶,赔偿买家交易金额的1%,最低100元/笔,最高不超过1000元/笔。卖家不愿补足违约金的,则作锁定账号处理。
3、卖家于买家在4.cn平台拍下前售出此域名,并提交4.cn相关资料审核且通过的,可予以免责。免责成功后则不补偿买家相应违约金。
4、如发起后的20天之内买家未确认收到域名,金名网有权视交易情况对买方进行违约处理。如有特殊原因,请事先向金名网说明,将根据具体原因延长交易期限。
5、此规则适用于2015年11月17日0点起发起的一口价交易,试运行时间1个月。如果您有好的建议和意见也欢迎随时提供给我们:support@goldenname.com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我们希望给您创造一个良好一口价环境,同时也提醒广大卖家用户,记得及时更新您的域名与价格,减少不必要的违约交易。
4.CN客服部
2015年11月16日